欢迎关注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信
法律服务热线:400-966-9899
经典案例
律所荣誉
联系方式
法律服务热线:400-966-9899
网址:www.sh-jingweilaw.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259弄3号楼鄂尔多斯静安中心9C
经典案例 Home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经典案例 >> 案例列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开主张诉讼费等损失原告自负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开主张诉讼费等损失原告自负
主张工程价款及优先权应一次诉讼予以主张;现本案原告分两次诉讼主张,相关诉讼费用等损失应由原告自负。

<< 详细内容

工程实际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承包人以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抗辩不予支持 工程实际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承包人以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抗辩不予支持
承包人交付的建设工程应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及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工程实际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主张工程质量合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双方当事人已失去合作信任的情况下,为解...

<< 详细内容

无资质的主体挂靠有资质企业,造成的损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无资质的主体挂靠有资质企业,造成的损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权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详细内容

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是否实质内容不一致是判断关键 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是否实质内容不一致是判断关键
当事人另行订立的施工合同对备案的中标合同在工程价款、质量或期限方面进行了变更的,一般应认定为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但还应结合该内容的变更是否足以对当事人主要合同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加以综合考虑。如并不会对...

<< 详细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经验收合格,应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经验收合格,应支付价款
本案原告系无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人,其与被告之间达成的装饰装修协议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详细内容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2/2 页 5条/页 跳转到
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30年专业法律服务
我们专业提供公司业务、建筑工程、合同与担保、诉讼与仲裁、婚姻与财产继承、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Copyright ©2024 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259弄3号楼鄂尔多斯静安中心9C
法律服务热线:400-966-9899  工信部备案号:沪ICP备19011756号-1
官方微信
微信名: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微信号:sh-jingwei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