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召开会议,通报该院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布该院2012-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2-2018年,上海黄浦法院共受理股权转让纠纷300件,占同期公司类纠纷案件总数的65.08%,标的总额达14.32亿余元,其中诉争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占比达12.33%。从案件类型来看,诉请类型多样,包括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转让款、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请求变更股权的工商登记、请求转让方赔偿受让方经济损失等。
白皮书还从股权转让的交易主体、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以及涉外股权转让等方面分析了目前股权转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在合同约定环节,不少案件的当事人为了避税、掩盖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或基于其他原因,在股权转让时签订“阴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往往各执一词,主张应该履行对自己有利的股权转让合同,否认对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还有的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签订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房产买卖、合伙等其他性质的合同,或侵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或造成当事人事后对协议的性质、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责任承担等产生争议,进而引发诉讼。
会议通报了上海黄浦法院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特色。近年来,上海黄浦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工作中,一方面,贯彻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做到诉讼地位、法律适用、责任承担一律平等,切实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保障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强化对股权转让交易中诚信守约行为的保护,严格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提高违约成本,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对涉及商业新业态、交易新模式、交易结构创新等新类型案件,加强研究和预判,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审慎认定合同无效。同时,上海黄浦法院还积极延伸职能,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部分涉案企业合同履行不规范、公司治理混乱、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累计向企业或相关管理单位制发了10余篇风险防范和工作改进的司法建议书,均得到积极回复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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